一是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。将公示静态管理转为动态管理,建立健全公示监督管理组织,指定专人负责,及时补充和更改公示内容。扩大公示领域,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医疗收费公示工作。
二是实行常年收费监督检查制度。建立健全涉农涉企收费监测点,建立涉农收费举报电话,定期开展对涉农建房、结婚登记、计划生育、农村教育、农村用电用水、医疗、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和公益服务价格与收费的专项检查。
三是严把涉农收费项目的审批关。建立奖惩结合、赏罚分明的激励和制约机制,对涉农收费项目严格把关,从严格审批,对越权审批行为及时予以查处。